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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人,公积金缴存基数7月开始调整

发布者:无锡市台湾同胞投资企业协会 发布时间:2019-6-21 8:51:50 点击次数:2671 关闭
来源:无锡观察 无锡日报 江南晚报 无锡新传媒
    刚刚,无锡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宣布,7月1日起,市区公积金缴存基数将有所调整,月缴存基数最高限额为23100元,最低限额为2020元。江阴、宜兴参照执行。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人士介绍,此前市区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基数最高限额为21250元,从今年7月1日起将调整为23100元,比之前提高了1850元。与此同时,最低限额也相应调整,从此前的1890元上调至2020元。新职工住房补贴的缴存基数与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相同。新缴存基数执行时间为2019年7月1日至2020年6月30日。
    在缴存比例上,此次并没有变化。机关、事业单位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仍为单位和职工个人各12%;企业单位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为单位和职工个人各5—12%。
    “企业单位可根据自身经营状况,在规定的浮动区间内自主确定缴存比例,但单位和个人的缴存比例必须相同。”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人士表示。
    对于2018年度为亏损的单位,可以申请缓缴住房公积金,但前提是要经职工代表大会或工会讨论通过。申请时还需要提供上一年度财务报表和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或经审计的上一年度财务报告。缓缴住房公积金的企业,待经济效益好转后,应补缴缓缴部分。企业缓缴住房公积金的期限不得超过1年。超过1年需继续缓缴的,应提前1个月至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重新办理申请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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